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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

TWINS-我和他(67)

其實系羽這禮拜並沒有練球,我的回答只是虛應一下黑鬼慶的提問。


我也大可以回台南,九月來台北讀書後我就不曾回家,父母也屢次催我回去一趟,但我卻不想回去。至少,這週末我不想回去。


為什麼我不想回去呢?我也不知道。


但我一下子就開始後悔了,因為入夜之後的寢室裡,少了人氣也就算了,氣溫竟也越來越低,我穿起了厚外套,戴起了手套還是覺得冷。我向窗外望了一望,外頭好像下起了雨。


冷颼颼的寢室裡,一點人聲都沒有,原本吵的要死的隔壁寢也半聲不響的,大概是全都跑回家了。這讓我我更感到一種莫名其妙的陰森。


真糟,出門晃晃好了。


我穿好了衣服,漫無標的的搭上了捷運,選了個位子坐了下來。捷運裡的人比平日稍微少了一點,這種天候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會跟我一樣想出門的天氣。


「好吧,去那裡逛好了。」


只是一個念頭,讓我在台大醫院站下了車。


我壓根也沒想到,這個念頭,卻改變了我的一生。


出了捷運站,外面依舊下著毛毛細雨,我撐起了隨身攜帶的傘,走進228公園裡。


公園裡的人煙稀少,比起那天跟P醬去逛時,那三三兩兩的成群人們,今晚卻連小貓都不見幾隻。


不過,沒什麼人也好,我來這裡的目的只是想散散心而已,並非想尋找什麼肉體的慰藉。P醬說的好,「這年頭大家都上網找了,誰還來228這裡拋頭露面?」


在這沒人的夜裡,卻是個可以好好觀察228公園的時候,那有點歷史的亭台樓閣、那沒什麼蓮花的蓮花池、那外型奇怪的228紀念碑,讓整個公園有種不協調的奇怪感覺。我四處搜尋著阿青、小玉、老鼠的蹤跡,也試圖在樹叢中追想龍子與阿鳳的身影。孽子的時代是一個禁忌的時代,但人與人之間的情感卻是最真摰無邪的,不像現在,大家躲在電腦後面約炮約趴約多P,男人們體液的交流多了,但一夜溫存後的失落感,卻比極地的冷風還要寒徹心扉。


雨絲一滴滴的落在噴水池裡,蕩起了一圈圈的漣漪。我望著池畔映著的燈光,從小到大的記憶開始快速的在腦中複習。


我已記不清阿嬤那模糊的面容,但她裙子上的玫瑰花卻開的鮮艷無比。


推開紅色鐵門發出嘎嘎聲,側身而入的父親,那勞累一天後疲倦的背影,支撐起一家四口的衣食住行。


總是夾雞腿給他吃的媽媽。


記得小五那一年,一個遠房親戚很冒失的問母親:
「為什麼妳把兩隻雞腿都給阿廷吃,而阿興只有魚頭?」
親戚言下之意就是指母親偏心。
母親沒好氣的回答她:
「因為阿興不喜歡吃雞腿啊!」
全世界最知道我們一家人的脾胃和個性的,也只有母親了。


我對著水面傻笑了出來。


我想起了沈慶瑜那個大個子蠢帥哥,卻翻不過學校的矮牆,還得要我在他屁股後頭幫推一把。


真想找個機會去見見他,問他一句:
「最近還好嗎?」


我也想起了小泓,他的鍋燒意麵如果來師大夜市這裡擺攤,大概生意會好到不行吧。


Teddy姑姑那咧開的血盆大口,至今我偶爾還會夢到,真的蠻可怕的...


Teddy,一個讓我又愛又恨的男人;薛宗廷,一個讓我無時無刻不討厭他,卻又無時無刻不想起他的雙胞胎弟弟。


※※※※※


雨停了,我收起傘,坐在圓形劇場的長椅上發呆。


不知什麼時候,我左前方來了一個男生,打扮頗為入時,跺了幾步路後便坐了下來。


看著他的背影,我心頭突然生出一種熟稔的感覺,總覺得好像在哪裡見過他。


我偷偷往前移到前一排的長椅觀察那男孩,越看卻讓我我越忐忑。因為我越看越覺得眼熟,眼熟到我開始猜測他的身份。


過了一會,那人的手機似乎是響了,他拿出手機的那剎那,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眼睛所看到的!


 


3 則留言:

  1. 呵呵,,又來偷看了

    我覺得看到的應該是他的雙胞胎吧

    要是看到泰迪熊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反應

    況且泰迪熊前幾天才見過

    總不會忘記他了吧- -

    所以應該是他的雙胞胎兄弟

    不會錯得^^

    這篇不錯喔,,繼續加油^^


    版主回覆:(04/14/2009 11:35:13 AM)


    不要揣測作者的心意

    也許他看到的是別人啊...>"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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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一開始我想到的是沈慶瑜。可轉念一想,看到沈慶瑜不用那麼吃驚吧?
    好笑的是我居然壓根都沒想到那個雙胞胎。(倒)大概是討厭他所以選擇性地遺忘了。
    話說回來,除了他好像也沒別人可以吃驚了吧?

    版主回覆:(11/09/2008 02:16:24 PM)


    嗯哼,答案其實蠻明顯的,
    但好多人還是會猜出一些不同的答案…
    之前還有人說「遇到我」,
    真要是遇到我,
    我可以跟他打包票,
    他應該是看到鬼了。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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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我覺得是他弟!
    蛤~那知道他弟如果也是的話...好難想像這劇情發展0.0

    版主回覆:(11/14/2008 02:48:40 AM)


    這個嘛,請見68回,便知分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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